内蒙古信用促进会(以下简称促进会)是经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业务主管单位为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促进会由自治区各行业协会、金融机构、信用服务机构、工商企业以及其他单位和社会组织组成,协助推进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信用应用工作。了解详情请登录我会官网https://www.nmgxycjh.com/。因业务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2名,招聘计划及报名方式如下:
一、岗位要求
(一)业务岗(1人)
1.年龄不限,身体健康;中共党员优先,因业务工作性质需要,男性优先。
2.普通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汉语言文学、新闻学、教育学、信用管理、文秘相关专业,熟悉公文写作,文字功底扎实;
3.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能熟练使用各类办公软件及各种办公设备。
(二)新媒体运营岗(1人)
1.负责官方新媒体账号(如微信公众号、抖音、小红书、快手等)的日常运营,制定并执行有效的运营策略。
2.负责相关新媒体平台的内容撰写、策划、发布、更新维护和管理,定期进行竞品分析,跟踪新媒体发展趋势,及时掌握新闻热点,创新内容生产方式与推广手段。
3.具有扎实的文字功底,能够熟练撰写各类文案。
4.熟悉各类新媒体平台的运营规则和推广技巧,具有 1 年以上新媒体运营经验者优先。
5.具有独立策划、创作视频内容的能力,熟悉新媒体矩阵(微信、抖音、B 站等)的日常运营及推广、内容策划与制作。
6.能够熟练使用公众号排版、视频剪辑、PS 等软件,能够快速产出优质视频内容。
二、报考限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一)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二)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三)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被立案审查的人员;
(四)曾参加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违纪人员不满5年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或被取消录用资格未满5年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有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
(五)现役军人;
(六)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三、招聘流程
(一)报名时间:发布公告起至 2024年8月1日止。
(二)报名方法:报名人员填写《内蒙古信用促进会工作人员应聘报名表》(附件一),并附个人相关证明材料(包括:毕业证、学位证及各类资格和奖励证明)扫描件,压缩后发送至邮箱nmgxycjh@163.com,邮件及附件标题按以下格式注明:**应聘+岗位名称简历(如:张三应聘业务岗简历)。
(三)资格审核和笔试:内蒙古信用促进会将根据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并以电话形式通知入围人员。
(四)资格复审和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每个岗位按不低于1:3的比例进入资格复审,通过复审的人员进入面试,面试采取半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五)体检:通过面试的拟录用人员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合格的拟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六)薪酬待遇:聘用人员按照本单位薪酬管理制度,享有带薪年假、婚丧假、产假等法定假期,缴纳“五险一金”。
(七)注意事项:对与行政事业单位或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尚在合同期内的拟聘用人员,如原所在单位不同意与其解除合同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考核合格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不予聘用,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四、招聘纪律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阶段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其相应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应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
五、咨询方式
联系人:冯部长 电话:18347166426 0471-6659368 时间:工作日09:00-17:00
内蒙古信用促进会
2024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