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县市卫生健康委、各位考生:
根据《2022年兴安盟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决定对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人员范围
从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达不到3∶1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笔试成绩最后一名并列的一同进入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人员须达到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
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相应资格条件。国有企事业单位在编或在岗人员均须出具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材料(加盖公章)。凡不符合应聘条件、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情节严重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结束前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盟疫情防控综合保障中心、盟第三人民医院由盟卫生健康委负责资格复审工作;盟精神卫生中心岗位由盟精神卫生中心负责资格复审工作;各旗县卫生健康委负责各自旗县岗位的资格审核工作。
二、资格复审时间与地点
资格复审时间:2023年1月9日—1月10日,递补延长至1月11日,资格复审工作与资格复审递补工作同时进行。资格复审递补考生以电话通知为准,1月11日前未接到电话通知的,为未进入资格复审递补范围。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各旗县市及盟直单位资格复审地点:
医疗卫生岗:
兴安盟卫生健康委(兴安盟盟第三人民医院、兴安盟疫情防控综合保障中心)盟委党政大楼8楼808 联系电话:8266808 8266900
兴安盟精神卫生中心2号楼3楼人事科(乌兰浩特市罕山东街12号)电话8370012
科右前旗卫生健康委106室电话:8399509
乌兰浩特市卫生健康委乌兰浩特市政府办公大楼5024室 电话8299725
扎赉特旗卫生健康委三楼东侧小会议室 电话6063012
科右中旗卫生健康委四楼东侧小会议室 电话4126705
阿尔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3楼会议室 电话7122361
突泉县卫生健康委二楼东侧会议室 电话:5199915
三、资格复审要求
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应向负责资格复审的单位提交以下资料(复印件一式一份):
(1)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须携带在报名网站(兴安盟人事考试网址:http://www.xamks.com)打印的《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
(2)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张。
(5)学信网的学历认证证明、不能在学信网认证的学历需提供相关学籍档案、个人人事档案。
(6)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7)资格证、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8)报考项目岗位人员,须提交服务期满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9)报考岗位需要的其它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国有企事业单位在编或在岗人员均须主动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材料(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与岗位招聘人数达不到面试比例要求的,按照成绩高低顺序递补。同一岗位递补最多进行3次。递补人员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请各资格复审单位做好递补事宜的工作记录,以备查验。
(10)兴安盟疫情防控保障中心进入复审人员需提供相关疫情一线工作文件和相关证书。
四、上报面试人员名单
各审核单位要认真做好资格复审工作,及时进行递补,并于1月13日前将资格复审合格、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上报兴安盟卫生健康委人事科。
五、其它事宜
1.资格复审合格者,由负责资格复审的审核单位发放面试通知书。面试通知书中,由审核单位填写考生姓名、身份证号、报考岗位。考生照片及落款同时加盖单位公章。
2.面试时间及相关具体事宜,请广大考生到兴安盟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www.xamks.com)自行查看。资格复审和面试、体检期间,请广大考生及时登录上述网站查看相关信息,如错漏有关通知,责任自负。
附件:1、乌兰浩特市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兴安盟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