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优化干部队伍结构,补充市立法监督工作研究中心工作力量,赤峰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拟通过竞争性比选方式调入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比选岗位
赤峰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设置比选岗位2个,补充工作人员2名。具体资格条件详见《赤峰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竞争性比选职位表》(附件1)。
二、比选范围
赤峰市各旗县区及以下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资格条件的在编在岗人员。
三、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能够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年龄38周岁以下,即1986年10月1日及以后出生。
3.具有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与学历相对应的学位;
4.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且近2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工作经历计算截至2024年9月(含);
5.符合公开比选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6.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比选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尚在试用期、服务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6.试用期内调整岗位的、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转任的以及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四、比选程序
竞争性比选调入工作按照组织推荐与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比选人选的任用等程序进行。
(一)组织推荐与报名
本次比选报名采取个人自愿并经组织推荐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11日9:00至10月17日17:30。具体步骤如下:
1.报考者需填写《赤峰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竞争性比选报名推荐表》(以下简称《报名推荐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考者将《报名推荐表》(一式两份)报工作单位和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盖章。各相关单位和组织人事部门要严格审核把关,对推荐报考者信息真实性负责。
2.每名报考者限报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争性比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多报无效。
3.报考者将《报名推荐表》扫描件,发送到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人事科电子邮箱(cfrd328823@163.com),并电话(0476-8820266)告知。
(二)资格审查
资格初审工作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负责。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收到报考者发送的《报名推荐表》等相关材料后,进行资格审查,于2024年10月18日17:30前将初审结果电话通知报考者,并通知到指定地点领取准考证。
资格审查后,比选职位的报名人数与比选计划数的比例不得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将取消比选岗位。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的,在市人社局官方网站公布取消或核减职位计划,取消职位的报考者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改报时间为2024年10月21日9:00至17:30(改报后需电话告知,联系电话:0476-8820266)。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将于2024年10月22日12:00前将改报审核结果电话通知报考者,并通知报考者到指定地点领取准考证。
(三)笔试
1.笔试科目为一科,即《综合试卷》,重点测查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150分钟,采取闭卷考试。笔试试卷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题,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笔试不划定复习范围,不指定参考书目。
2.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拟定于2024年10月26日上午9:00至11:30,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3.笔试成绩将在市人社局官方网站进行公开,并电话通知进入面试相关人员。
(四)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参加面试人选与比选计划数的比例为3:1。凡笔试成绩并列且超出3:1的,一并进入面试。
2.面试前,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将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逐一电话通知。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的人员携带包括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推荐表》、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内)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扫描件;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本人近期2寸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以姓名、身份证号码命名)。所有档案复印材料需当地组织人事部门盖章,其余材料加盖单位公章。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参加面试。
3.面试计划于2024年11月上旬进行,具体时间、地点、方式通过《面试通知书》告知。参加面试时,携带《面试通知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面试将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为10分钟。面试须用国家通用语言答题。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4.对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职位拟比选人数的岗位,该考生的面试成绩应当达到其所在考场(同考官组、同试题)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平均成绩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5.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进入考察)。总成绩将在市人社局官方网站进行公开,并通过电话通知进入考察人员。
(五)考察体检
1.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考察范围的人选。存在进入考察环节人员自愿放弃考察资格的,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1次。
2.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比选职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政治理论学习情况、制度执行力、履职能力、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度,深入考察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不予确定比选人选。考察组要严格审核考察对象干部人事档案,重点核实“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内容。
3.考察结束后,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组织有关人员到指定的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由考察对象自行承担。对于体检不合格,无故不按时参加体检,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取消比选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递补1次。
(六)比选人选的任用
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综合分析被考察人员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和职位需求,集体研究确定拟比选人选。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将比选人选报市委组织部审核同意后在市人社局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比选人选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比选的,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比选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递补1次。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比选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命题组为名举办的各类培训、辅导班等,均与本次比选无关。
(二)在竞争性比选调入工作所有环节中,报考人员在报名时填写的个人联系方式务必保持畅通,若因报考人员个人原因在递补、考察以及通知其他事项时无法联系其本人,按报考人员自动放弃处理。
(三)本次竞争性比选调入工作由市纪委监委派驻市人大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参与竞争性比选调入工作的人员凡与报考人员有需要回避关系的,要实行回避,对违反纪律者,按有关规定严格追究相关责任。
政策咨询电话:
0476-8820266(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人事科)
监督电话:
0476-8821908(市纪委监委派驻市人大纪检监察组)
咨询受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08:30—12:00
下午:14:30—17:30
附件1:附件1赤峰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竞争性比选工作人员职位表.xlsx
赤峰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4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