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巴尔虎左旗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工作办法(试行)》,经研究决定,组织实施2024年新巴尔虎左旗事业单位引进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工作,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范围及数量
计划引进专业人才共8名,具体岗位需求见附件《2024年新巴尔虎左旗事业单位引进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岗位需求表》(以下简称《岗位需求表》)。
二、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服从组织分配;
4.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责任感;
5.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学历学位条件:
1.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符合用人单位招聘岗位学历学位、专业要求和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需求表》;学历学位取得时间应为2024年9月18日前,其他资格条件取得时间要求为引才报名开始日前。报考人员应具备与报考岗位所要求专业名称一致的学历学位,用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报考。
2.在国(境)外取得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其毕业院校需为2024年QS世界大学排名前1000位以内的高校,且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所学专业参照国内相关或相近专业所学主要课程确定,并符合用人单位需求;
3.国(境)外学历报考,需提供所学专业相关材料、专业课成绩单等佐证材料,新巴尔虎左旗事业单位引进卫生专业技术人才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照岗位表,按照相符相近原则视情况纳入引进范围。
(三)年龄条件及其他:
1.年龄为18周岁以上,即2006年9月18日前出生;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和本科毕业生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1988年9月18日及以后出生);中级专业职称和硕士研究生不超过40周岁(1983年9月18日及以后出生);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不超过45周岁(1978年9月18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和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不超过50周岁(1973年9月18日及以后出生);
2.引进的人才5年内不得调离新巴尔虎左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等外出学习培训不计算在服务期内,对无正当理由放弃的或不履行最低工作服务年限的,将记入本人干部人事档案和诚信档案);
3.用人单位与引进人才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实行试用期制度,引进人员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引进人员,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即享受相关待遇。试用期结束后,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旗卫生健康委员会对引进人员进行转正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办理解聘手续;
4.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4号)明确“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派遣、落户等方面,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职称晋升、岗位聘用、薪酬待遇等方面,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5.岗位需求表中所限的户籍要求是指2024年9月18日前具有呼伦贝尔市户籍。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及研究生;
2.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在编人员、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被单位辞退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现役军人;
8.应聘后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发布引进人才信息
引进人才公告等相关信息在新巴尔虎左旗人民政府网(http://www.xzq.gov.cn/)和报名网站(http://nmrsrc.ikaowu.com/)发布,确保信息公开。
(二)报名要求
1.报名工作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址(http://nmrsrc.ikaowu.com/)报名时间为2024年9月18日9时至2024年9月24日18时,节假日可正常报名。
2.岗位需求表中所要求的专业,主要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设置。报名人员在报名时应如实填写本人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须与岗位需求表中所要求专业名称一致。
3.报名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并填写报考信息,通过报考信息生成《2024年新巴尔虎左旗事业单位引进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报名表》。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高中、大学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学习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所读大学、院系、专业);须完整填写工作经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要求时间从毕业开始时间至今不能断开或空缺。待业期间也需要完整填写,待业期间工作单位及从事主要工作栏填写“无”即可);须填写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对不按要求填写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4.报名人员须按要求提交以下材料:
(1)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蓝底彩色照片(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照片下方不得出现姓名、身份证号等个人信息);
(2)上传居民二代身份证正反面的扫描件;
(3)取得毕业证的应往届毕业生须上传毕业证、学位证等原件的扫描件和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将从学信网上验证后直接下载的PDF格式文件上传即可,切勿修改或经扫描拍成照片等再上传)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的扫描件(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打印,网址:http://www.chsi.com.cn/xlcx/);在国(境)外取得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须上传《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及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
(4)报考岗位需要具备相关执业资格证书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须上传相关证书原件的扫描件;
以上所有证件材料要求四个角露出,字迹、公章清晰,否则,可不予审核通过。
(5)报名人员要认真阅读引进人才公告,仔细对照个人是否符合引进条件,并对网上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和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引进资格的,责任自负。每位报名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凡报考两个及以上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6)在引才工作过程中,报名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若因个人原因导致未能联系上本人的,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其相应资格;
(7)本次公开引进人才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不收取任何费用。
特别提醒:在报名阶段所填写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必须与整个引才过程中所使用证件上的信息相一致。姓名和身份证号码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初审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填报信息错误,如在填写所学专业一栏时未按照毕业证完整正确填写,导致资格复审未通过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工作在网上进行。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9月18日9时至2024年9月27日18时。资格审查工作与报名工作同时进行,在应聘人员提交网上报名信息后3日内完成。对符合引才条件的,予以审查通过;审核未通过的,将在审核状态中简要说明理由。如因填报信息不全或有疑问导致审核未通过的,报名人员应及时补充、修改或说明后重新保存提交。
2.报名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自己的资格初审情况,因未及时查看审核状态或未及时完善相关信息而影响本人参加引才相关环节的,责任自负。
3.报名时间截止后(2024年9月24日18时),已报名考生报名申请尚未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不能再修改报考信息。请考生务必注意。
四、人岗相适评估
(一)人岗相适评估采取面试形式进行,面试工作由新巴尔虎左旗事业单位引进卫生专业技术人才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
(二)按照“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则,面试重点测试卫生健康专业能力。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为10分钟,满分为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即是总成绩。
(三)报考岗位设置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总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引进,报考岗位取消。
(四)考试时间、地点等有关事宜请及时关注新巴尔虎左旗人民政府网(http://www.xzq.gov.cn/)、报名网站(http://nmrsrc.ikaowu.com/)发布的通知。考试当日持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准考证、报名表参加面试环节,未在规定时间打印准考证或参加面试环节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五)面试试题设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蒙古语言文字两种文字试题,面试时报考蒙医岗位的考生需选择“蒙古语言文字试题”并使用蒙古语作答。其他岗位考生选择“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题”并使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
(六)引进计划内同一岗位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采取加试的办法确定,加试形式及内容,由新巴尔虎左旗事业单位引进卫生专业技术人才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七)按照每个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该岗位计划引进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并在新巴尔虎左旗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
五、体检考察
(一)体检由新巴尔虎左旗事业单位引进卫生专业技术人才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在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的旗市区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的具体时间和地点适时在新巴尔虎左旗人民政府网站通知。体检费用由引进人员自理。
(二)对于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应聘人员,取消引进资格。
(三)体检医务人员与体检者有需要回避关系的,体检医务人员应进行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体检医务人员和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四)体检环节出现缺额的岗位,按照考试总成绩60分以上由高到低顺序等额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五)考察要求。考察工作由旗卫生健康委及用人单位组织实施。旗卫生健康委及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应成立2人以上组成的考察组,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引进人员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是否牢记“三个离不开”、切实增强“五个认同”等政治要求,坚决把政治上不合格的挡在门外。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引进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一般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六)考察环节出现缺额的岗位按照考试总成绩60分以上由高到低顺序等额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六、公示和引进
(一)对考察合格的拟引进人员在新巴尔虎左旗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期限为5个工作日。有反映问题人员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二)公示期间,对于反映拟引进人员有影响引进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引进;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引进,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引进。
(三)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引进且人事档案通过审查的拟引进人员,按管理权限办理有关引进手续。
(四)本次引才工作拟引进人员一经公示不再进行递补。
(五)拟引进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引进资格:办理引进备案手续前,已被其他机关事业单位新录(聘)用的(以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以及录取为全日制学生的;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在引才工作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引进的。如遇特殊情况,由新巴尔虎左旗事业单位引进卫生专业技术人才领导小组办公室议定。
七、纪律监督
本次事业单位引进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工作全程接受社会监督,一经发现违规违纪问题线索、信访举报,按有关规定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引才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引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引才规定的立即取消资格,并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八、其他事项
(一)本次人才引进考试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二)本公告由新巴尔虎左旗事业单位引进卫生专业技术人才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新巴尔虎左旗纪委监委:0470--6602256
新巴尔虎左旗旗委组织部:0470--6601052
新巴尔虎左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470--6600100
新巴尔虎左旗卫生健康委员会:0470--2390895
技术支持电话:400-178-04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