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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巴彦淖尔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所属事业单位竞争性比选人员简章

2024-08-30 15:01:31 | 编辑 十二

来源 : 巴彦淖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进一步扩宽干部交流方式,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根据工作需要,巴彦淖尔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面向全市竞争性比选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竞争性比选计划

  本次竞争性比选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名,具体情况见《巴彦淖尔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所属事业单位竞争性比选工作人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见附件1)。

  二、竞争性比选人员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比选人员范围

  1.巴彦淖尔市公务员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2.巴彦淖尔市参公单位中已进行参照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参公人员。

  3.中央及自治区驻巴彦淖尔市机关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公人员)。

  4.巴彦淖尔市各级事业单位中在编在岗人员(不含48号工勤人员)。

  备注:公务员(含参公)身份人员报考经录用后,需转为事业编制。

  (二)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道德良好、品行端正、群众认可。

  2.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且在现单位工作满1年。

  3.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4.取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5.出生年月为1983年8月1日之后(40周岁以下)。

  6.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具有文稿写作工作经验,综合能力较强。

  8.符合法律法规和办法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竞争性比选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试用期内调整岗位、未满服务年限调动的以及对转任有其它限制性规定的。

  6.在公务员遴选、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或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7.尚在试用期、服务期、基层锻炼期、任职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8.干部人事档案存疑的。

  9.法律、法规和办法等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三、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报名及注意事项

  1.报名方式。本次竟争性比选报名采取个人自愿并加组织推荐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需在巴彦淖尔市人事考试网或巴彦淖尔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官网下载《巴彦淖尔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所属事业单位竞争性比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据实填写相关信息并签字盖章留存备用(一式三份)。

  2.报名时间:2024年9月2日9:00—9月4日18:00。

  报考人员需在此时间段内将《报名登记表》、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及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等报名材料打包成压缩文件发送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指定邮箱bstyjrswj@126.com,邮件主题统一为“报名岗位+姓名+联系电话”,不接受传真。

  邮件发出后,请报考人员务必电话确认是否成功发送。

  3.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本方案和《职位表》中的有关报考要求和资格条件,完整、详细、准确、如实地填写《报名登记表》中的相关信息,在填写简历时,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大学至报名开始之日止的所有经历(包含学习、工作经历起止年月,毕业院校及专业、工作单位及职务),起止年月要连贯,不能断开或空缺,未就业时期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不按要求填写或时间有断开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4.报考人员须对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竞争性比选资格或依纪依法转交有关部门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5.报考人员报名与参加笔试、面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与报名工作同步开展。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收到报考人员《报名登记表》等相关材料后,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通过的,通过电子邮箱发放笔试准考证号;初审未通过的,审核结果将通过电子邮箱反馈报考人员;资料不齐全的,及时通知补充相关资料信息,无法补充的初审不合格。

  资格审查贯穿竞争性比选工作和考察期全过程,发现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竞争性比选资格的,一律取消其相应资格。

  四、笔试

  1.笔试试卷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制卷。笔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文字综合水平、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试题满分为100分,闭卷作答,试卷考生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对不按规定语言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2.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凭准考证、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3.笔试结束5个工作日内,成绩将在巴彦淖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bynr.gov.cn/rsks/gkzpkl/)人事考试栏和巴彦淖尔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官网(http://tyjrswj.bynr.gov.cn/)进行公示。

  五、资格复审

  1.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的确定

  报考人员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如笔试成绩并列且超出3∶1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范围。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3:1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

  2.资格审查形式。在市人社局的指导下,具体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对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报考人员,须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参加资格复审。

  参加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持如下材料:

  (1)本人签字并经工作单位或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签字、盖章的《报名登记表》;

  (2)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所在单位机构编制证单位信息页和本人页复印件;

  (4)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如属留学人员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公务员录用审批表》或首次进入机关事业单位的录用文件等佐证材料复印件;

  (7)《公务员登记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和转正定级以来《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

  (8)最新全国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干部任免审批表》或《干部人事档案信息卡》复印件。

  资格复审重点审核报考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对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在报名登记表上加盖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公章,作为参加面试的凭证。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未经资格复审部门同意且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考试资格。

  注:复印件材料须加盖复印标识,即:复印人、审核人、复印时间,单位落款并加盖公章。

  3.资格审查时间。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具体要求等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另行通知。

  六、面试

  (一)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持盖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公章的《报名登记表》、身份证原件,按指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履行岗位职责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考生需用普通话作答。

  七、成绩计算

  1.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即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注:可自设其他比例)。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2: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同一岗位总分相同的,一并进入考察范围。总成绩仅作为确定考察人选的依据,不作为最后确定竞争性比选录用人员的唯一依据。

  2.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考试总成绩将在巴彦淖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bynr.gov.cn/rsks/gkzpkl/)人事考试栏和巴彦淖尔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官网(http://tyjrswj.bynr.gov.cn/)进行公示。

  八、考察和体检

  (一)考察

  1.考察工作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组织实施。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2: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的人员。考试总成绩仅作为确定考察人选的依据,不作为最后确定人员的唯一依据。

  2.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干部“三龄两历一身份”、参加工作材料、《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干部任免审批表》以及《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录用文件等进入公务员队伍渠道方面的材料;事业单位录用文件、聘用审批表等进入事业单位的有关材料;所在机关机构编制管理证等)、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被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进行,全面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存在回避情形、是否存在不得录用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作为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的主要依据。根据需要也可以进行延伸考察等,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形成考察材料。

  因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的,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递补考察。被考察人选自愿放弃竞争性比选资格的,需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的,将报有关部门记入诚信档案。

  (二)体检

  考察结束后,综合分析被考察对象实际情况,按人岗相适的原则和需求,按照1:1的比例,经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会议研究,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到指定的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限内进行体检,因报考人员个人原因未按时完成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竞争性比选资格。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及其他真实情况等导致体检结果不真实的,取消拟录用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体检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递补。

  九、人选确定、公示和岗位考察

  (一)人选确定

  根据考试总成绩、考察情况、体检结果和职位条件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的原则,经巴彦淖尔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会集体研究确定拟录用人员。

  (二)公示

  确定的拟录用人员在用人单位和原单位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拟录用的,经巴彦淖尔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研究同意,并报市委组织部审批备案后进入岗位考察期。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拟录用资格。

  (三)岗位考察和调入

  确定的拟录用人员,安排为期3个月的岗位考察期(考察期间原单位不得解除其工作关系和调整其职务职级)。岗位考察合格的,由巴彦淖尔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不合格的返回原单位工作。

  十、工作监督

  (一)竞争性比选工作在市人社局指导下,在派驻纪检组监督下,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组织实施。

  (二)竞争性比选工作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进行,主动接受有关部门及社会公众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现象。对违反工作纪律的报考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将按照有关要求上报相关部门追究责任。

  十一、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本函和《职位表》中的有关报考要求和资格条件。为此,提醒报考人员本着对个人负责的态度,认真填报信息,切勿马虎大意、弄虚作假、隐瞒情况或存有侥幸心理,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二)本次竞争性比选笔试、面试均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本次竞争性比选简章中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将在巴彦淖尔市人事考试网和巴彦淖尔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官网上发布,请予关注。

  (五)本简章由巴彦淖尔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所属事业单位竞争性比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报考咨询电话:0478—8920327

  监督举报电话:0478—8245110

  咨询时间:工作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3:00—6:00

  温馨提示:报考人员将报名材料核对无误后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切勿多次、重复发送。

  附件:

  1.巴彦淖尔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竞争性比选工作人员职位表

  2.巴彦淖尔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所属事业单位竞争性比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巴彦淖尔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4年8月26日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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