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有效破解农村优秀人才匮乏、村干部后继乏人等突出问题,着力改善村干部队伍年龄、专业结构,提升村干部队伍整体素质,促进全镇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经将军尧镇党委研究,决定实施“引进大学生回村任职计划”,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人员范围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且年龄在33周岁(1991年8月16日后出生)及以下的人员。一般限报本人、配偶、父母户籍所在地、成长地或居住地岗位,本村没有合适人选的,可在本乡镇或者周边乡镇统筹。
二、资格条件
1.热爱农村基层工作,有扎根基层发展意愿;
2.思想政治素质好。认真学习和忠实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3.道德品行好。为人正派,品行端正,作风民主,办事公道,遵纪守法,有较强的宗旨意识和奉献精神,能够全身心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
4.带富能力强。视野开阔,敢闯敢拼,具备带领群众发展产业脱贫致富和壮大集体经济的能力,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中能够发挥引领作用;
5.协调能力强。适应乡村振兴、城乡治理和民族工作需要,善于解决突出矛盾、处理复杂问题,能够协调辖区内各类组织开展工作;
6.限土默特右旗户籍,或者配偶或父母为土默特右旗户籍,且在土右居住的;
7.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能力;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现役军人;
2.受过刑事处罚,或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免于刑事处罚的;
3.因吸毒、卖淫、嫖娼等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因赌博受过行政拘留的;
4.涉及黑恶势力或被认定为“村霸”的;
5.因恶意失信行为被有关部门处理未满3年的;
6.参加邪教组织、从事非法宗教活动、组织封建迷信活动的;
7.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8.在推行国家统编教材工作中,因不担当、不作为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组织处理的,或利用民族问题蛊惑、煽动他人消极抵制造成不良影响的;
9.因侵占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或涉农涉牧资金、帮扶资金、社会救助资金被有关部门查处的;
10.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11.原村(社区)“两委”成员近2年内被责令辞职或罢免,民主评议连续两次不称职或者被评为不合格党员的;
12.道德品行低劣,在群众中影响较坏的;
13.长期无理上访或组织、煽动群众上访,影响社会稳定的;
14.党员发展过程中存在“带病入党”、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严重违反入党程序等4类违规违纪问题,且经分析认定本人不符合党员条件,不予承认党员身份的;
15.担任村(社区)“两委”干部或配套组织成员、村民代表期间消极怠工、慵懒无为的;
16.因身体等原因不能正常履职的;
17.法律法规规定和乡镇党委认定的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
三、选聘任职
选聘的大学生是中共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助理职务;是中共预备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委会主任助理职务。经过一段时间的实际工作、被大多数党员和群众认可的,通过推荐参加选举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兼主任)、副书记、副主任、委员等职务。
四、引进程序
(一)发布人才引进公告
通过将军尧镇人民政府微信公众号面向社会发布公告。
(二)现场报名与资格初审
1.时间、地点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19日—2024年8月23日;
(2)报名地点:将军尧镇基层党的建设办公室(镇政府209);
(3)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并提交相关材料。
2.报名需携带材料
(1)本人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近期2寸彩色免冠照片4张;
(4)《回村任职大学生报名表》2份。
(三)面试
由将军尧镇统一组织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规则: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谈方式,主要测试选聘人员的综合分析、应急应变、人际沟通能力和推进乡村振兴、产业发展、基层治理等工作思路;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达不到60分者不予聘用;面试当日出现缺考者,不影响其他考生面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联审、体检及考察
结合面试成绩确定进入联审和考察环节的人员,联审由将军尧镇征求公安等相关职能部门的意见;体检由将军尧镇组织实施,体检内容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对体检过程弄虚作假、隐瞒实情,造成体检结果失真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考察由镇党委组织,派专人到所在村及其家庭,根据党员群众反映、村“两委”干部评价、家风家规等情况对考察对象进行多方面综合考察。根据面试综合成绩及考察情况,由镇党委研究确定选聘任职人选和调剂人选。
(五)录用公示、办理手续
对确定录用的大学生回村任职人员名单通过将军尧镇人民政府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接受群众广泛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乡镇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为两年),报旗委组织部审核备案并上岗。
五、政策待遇
1.聘用的回村任职的大学生每月给予2000元人才补贴,在此基础上,每月给予1200元的交通、食宿、通讯补贴;后期选入村“两委”班子的,每月给予2000元人才补贴,并享受相应的村干部待遇报酬。
2.选聘大学生回村任职后,由所在乡镇统一缴纳人身意外保险,第一个聘用合同期满后,由乡镇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的,从第二个聘期起,由乡镇补贴为回村任职大学生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等。
3.回村任职大学生自带项目、资金、技术回乡创业的,按照旗就业服务中心政策,优先给予创业贷款等优惠政策。
4.回村任职大学生在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方面成绩显著、作出突出贡献的,可按比例提取村级集体经济当年经营性收入超出年度目标任务部分给予奖补。(见《土默特右旗扶持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村干部奖惩办法(试行)》土右集组发〔2021〕3号)。
5.对于推动乡村振兴、产业发展、基层治理、带领群众发展致富工作业绩突出的回村任职大学生,择优进行表彰。
六、管理考核
1.聘用的回村任职大学生试用期3个月,在试用期内存在履职不力等相关情形,取消聘用资格。合同期满,乡镇考核合格,且本人愿意继续留任的,签订续聘合同。
2.回村任职大学生在村任职期间要参与村级各项事务和重大事项决策,按照村干部管理办法进行管理考核。
3.回村任职大学生原则上要在任职一年内通过选举担任村“两委”成员,在村任职满一年仍未选入村“两委”班子的,由乡镇党委结合实际研究决定是否继续留任。
七、其他事宜
1.本次引进大学生回村任职不指定、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班。
2.应聘人员在引进期间要保持所留电话24小时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联络而影响考试及聘用的,责任自负。
3.本公告由将军尧镇负责解释。
4.咨询电话:将军尧镇
张瑞: (0472)-8021218 13789723465
贾嘉怡:(0472)-8021218 18834408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