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24年扎兰屯市事业单位综合类岗位人才引进公告》《2024年扎兰屯市“归雁计划”综合岗位回引人才公告》要求,现将扎兰屯市事业单位综合类岗位人才引进、“归雁计划”综合岗位回引人才人岗相适评估成绩查询及资格复审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人岗相适评估成绩查询
http://115.28.96.217:8075/cjcx/index.aspx
二、资格复审
(一)时间地点
资格复审工作采取现场审核的方式,于8月17日9:00—12:00,14:00—17:00在市党群服务中心“党课直通车”活动室(扎兰屯市民生大厦南侧党群服务中心2楼)进行。
(二)事业单位综合类岗位人才引进资格复审需提交材料
1.《报名表》一式两份;
2.本人二代身份证(有效期限内临时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4.2024年应届毕业生未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需提供加盖学院(系)和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第二学位、二学位及辅修学位应聘者须持二学位专业认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
5.应聘人员属于机关或事业单位列入编制人员的,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及当地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应聘的证明。
6.能够证明符合应聘岗位报名条件的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三)“归雁计划”回引人才资格复审需提交材料
1.《报名表》一式两份;
2.本人二代身份证(有效期限内临时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第二学位、二学位及辅修学位应聘者须持二学位专业认证报告;
4.户口本(结婚证)、配偶或父母(含配偶父母)在扎兰屯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岗证明等能够证明回引资格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6.本人所在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及当地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7.所报考岗位如有相关工作经历限制,需提供能够证明工作经历的经组织人事部门专项审核认定的干部任免审批表复印件或所在单位及所在主管部门开具的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原件;
8.公务员(参公人员)身份人员需要提供加盖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的《公务员(参公人员)录用审批表》复印件;
9.事业身份人员需提供加盖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录用审批表或人才市场就业推荐书等能够证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的材料复印件,事业身份人员还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编制证书复印件;
10.能够证明符合应聘岗位报名条件的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四)复审流程
应聘人员参加资格复审时,需将材料按照上述顺序将提供的原件和复印件整理成两类,按照现场工作人员指示顺序排队到指定位置参加资格复审,审查通过后将1份签字的《报名表》及证明符合报名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留资格审查人员备案。
(五)有关要求
1.应聘人员需在规定日期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录用资格。如确因特殊情况本人无法到场参加资格复审的,可委托他人代审。受托人需携带委托书及本人身份代替考生资格复审(委托书详见附件)。
2.资格复审重点审查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相应资格条件。凡不符合报名条件、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情节严重的一律取消录用资格。
3.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引才工作全过程,在引才过程中的任何环节及试用期间内发现应聘人员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严重影响录用情形,查有实据的,一律取消录用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记录在案。
4.对资格复审后出现缺额的岗位,在人岗相适最低合格分数线上,按照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递补时间为8月19日9:00—12:00,14:00—17:00,由市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通知递补人员参加资格复审。1日内若出现3次以上未能电话联系上应聘人员的情况,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行递补。资格复审及递补后,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
三、纪律监督和咨询电话
扎兰屯市委组织部、扎兰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分别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470-3211140,0470-3307028
(工作日9:00-12:00,14:00-17:00)
资格复审期间咨询电话:0470-3203201
附件:委托书
扎兰屯市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