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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赤峰巴林右旗定向选聘社区党组织书记为事业编制人员公告

2022-10-17 10:15:53 | 编辑 十二

来源 : 2022年度巴林右旗定向选聘社区党组织书记为事业编制人员公告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全面落实疫情防控一线城乡社区工作者关心关爱措施的通知》要求和自治区《关于深化新时代党建引领城市基层社会治理的实施意见》精神,进一步激励广大社区工作者扎根一线担当作为,做到用事业留人、用感情留人、用适当的待遇留人,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赤峰市定期定向选聘社区党组织书记为事业编制人员工作办法(试行)》(赤组发〔2022〕6号)和《巴林右旗定向选聘社区党组织书记为事业编制人员实施方案》等有关政策规定,经研究,定向选聘社区党组织书记为事业编制人员。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好干部标准,强化正向激励,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开展公开选聘。

二、选聘计划及条件

面向巴林右旗在职在岗非公职身份社区党组织书记,按程序定向公开选聘2名事业编制人员。

(一)参加选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要求为50周岁及以下,即1971年10月14日(以发布公告之日为截止日期)之后出生的;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能够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维护民族团结进步,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5.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善于处理复杂矛盾问题,能够适应城乡基层治理工作需要;

6.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为民服务好,热爱社区工作,有奉献精神;

7.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以学信网学历认证为准);

8.巴林右旗在职在岗且连续担任社区党组织书记满3年及以上;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选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有违法违纪等情况,受过处分处理且仍在处分影响期内的;

3.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选聘为事业编制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三、选聘程序

本次公开选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相关信息将在巴林右旗人民政府网站、幸福巴林党员E家微信公众号发布。

(一)发布公告

定向选聘公告于正式报名前5天在巴林右旗人民政府网站、幸福巴林党员E家微信公众号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核

报名采取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经社区党组织、街道党工委审核把关后报旗委组织部。

1.报名时间:2022年10月19日至10月2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赛罕街道基层党建办、达尔罕街道基层党建办;

赛罕街道联系人:代双玲    15149095706

达尔罕街道联系人:田园    15614737998

3.报名时需携带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与参加笔试、面试时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认证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下载);

(4)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4张;

4.参加选聘人员按要求填写《2022年度巴林右旗定向选聘社区党组织书记为事业编制人员报名表》(附件)信息,认真核对所填写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将《2022年度巴林右旗定向选聘社区党组织书记为事业编制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提交街道党建办。提交后不得以任何理由再次进行修改。

5.参加选聘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必须完整填写从工作至今的所有经历,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不按要求填写或时间有断开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学习经历:填写本人就读专科、本科和研究生学习经历,包含起止年月、就读学校、院系和专业(必须如实按照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取得的学历、学位。

工作简历:必须完整填写到报名开始之日的工作经历,包含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工作。未就业期间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

6.参加选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未及时报名的,视为放弃。

7.参加选聘人员应认真阅读《2022年度巴林右旗定向选聘社区党组织书记为事业编制人员公告》,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选聘条件,并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和不完整的,一经审核,取消其选聘资格。

8.资格初审工作由街道党工委负责,按照工作实绩、现实表现等相关要求,根据年龄、学历、任职年限、奖惩情况等条件进行初步筛选,召开党工委扩大会议,研究确定拟选聘推荐人员名单,并于2022年10月21日17:30时前上报旗委组织部组织三室。

9.街道党工委需出具拟选聘推荐人员符合选聘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党工委会议研究结果及推荐人选任职文件、身份证、毕业证、学历认证电子注册备案表复印件),上报旗委组织部。

10.由旗委组织部牵头,会同纪委监委、政法委、统战、公安、法院、检察院、民政、人社、信访、税务等部门对拟选聘推荐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经旗委组织部部务会审议后,确定参加选聘人选,并在街道社区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11.审核贯穿整个选聘全过程,任何阶段发现有不符合选聘条件的人员一律取消其参加选聘资格。

(三)笔试

1.笔试由巴林右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笔试试题由巴林右旗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专门考试机构命制。主要测试选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内容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具备的公共基础知识和基本能力,采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制卷,满分100分。

2.通过资格初审的参加选聘人员本人携带报名时使用的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护照)于2022年10月28日8:30时—17:30时之内从旗委组织部A501领取准考证。过时不领取准考证的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3.笔试时间为2022年10月29日9:00时—11:00时;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选聘人员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本人报名时使用的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护照)和笔试准考证,否则不准参加考试。

4.参照《内蒙古自治区关于面向嘎查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定向考录苏木乡镇、街道公务员简章》中荣誉加分情况,参加选聘人员在任社区党组织书记期间,集体或个人获得旗级表彰的加1分,获得市级表彰的加2分,获得自治区级表彰的加3分,获得国家级表彰的加4分。以上奖励加分仅限党委、政府给予的表彰,所属部门给予的表彰不纳入加分范围。如出现有同年同类别表彰奖励,选取最高奖励的一项加分,不累计加分。符合条件的,本人需在报名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5.笔试总成绩计算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荣誉加分

6.笔试结束后,参加选聘人员笔试成绩在巴林右旗人民政府网站、幸福巴林党员E家微信公众号公布。

(四)面试

1.面试由巴林右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

2.面试准考证发放时间另行通知,面试考试前,由旗委组织部、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制定面试准考证,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3.参加选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携带本人报名时使用的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护照)和面试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前到达指定地点的,取消面试资格。

4.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5.面试设立考官组,面试考官一律异地聘请。进入面试人员在同一考官组进行面试并使用同一套面试试题。

6.总成绩计算

(1)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2)考试总成绩一般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如出现成绩并列,保留下一位小数。

(3)选聘计划内末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时,并列人员以笔试总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总成绩也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高低排序,面试成绩也相同的,组织加试。

7.参加选聘人员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在巴林右旗人民政府网站、幸福巴林党员E家微信公众号公布。

(五)体检和考察

按照每个参加选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实际选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名单,并在巴林右旗人民政府网站、幸福巴林党员E家微信公众号公布。

1.体检工作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标准进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的可依次递补。

2.由旗委组织部会同纪委监委、人社局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要把人选政治素质考察放在首位,深入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廉洁自律、遵纪守法、工作实绩等情况,注重考察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文明城市创建、基层社会治理中的实际表现,听取公检法司、统战、税务、信访、民政等部门意见,形成书面考察材料。对考察不合格的,经巴林右旗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确定,取消其聘用资格。对考察后出现空缺的,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1.旗委组织部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意见,提交旗委常委会研究决定拟聘用人选,将拟聘用人选名单在巴林右旗人民政府网站、幸福巴林党员E家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公示期满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录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有反映问题人员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3.公示结束后,与用人单位签订期限为3年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身份为事业编制人员,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报送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合格的,办理列编注册手续。新聘用人员试用期内管理及考核参照《<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62号)、《关于印发<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的通知》(中组发〔2007〕2号)执行。

4.新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2)在公开选聘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

四、选聘人员管理

(一)为确保社区党组织书记队伍稳定,选聘人员聘用后,除选拔任用外的需在社区继续工作至少5年(含试用期)。未达到继续工作年限规定要求的,不得向街道或上级机关借调调动,如出现借调调动情况,查实后由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合同,事业人员身份同时取消,并追究相关负责人责任。5年期满,因工作调动、考录等出现人员空编时应及时定向选聘补充。

(二)选聘人员聘用后要按照事业单位有关规定落实相应待遇政策。同时,要完善日常监督评价机制,街道党工委每年要综合日常考核、年度考核、居民群众满意度等情况,确定考核等次,报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五、纪律和监督

(一)严肃选聘纪律。公开选聘工作期间,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在本次公开选聘工作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执行。

(二)压实审查责任。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要求,旗委组织部、各街道党工委对资格审查工作要高度重视,对因资格审查不严而发生的问题,由负责资格审查部门承担责任。

(三)建立应聘人员考试个人诚信档案。为强化应聘人员的诚信意识,杜绝考试替考、舞弊等违纪行为,确保本次定向选聘工作公平、公正进行,对应聘人员建立考试个人诚信档案。应聘人员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第七条、第八条规定的违纪违规行为,除取消其聘用资格外,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六、疫情防控要求

按照巴林右旗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疫情防控相关要求执行。

七、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巴林右旗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476-6180435

附件:2022年度巴林右旗定向选聘社区党组织书记为事业编制人员报名表

中共巴林右旗委组织部

2022年10月14日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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