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按照《2022年兴安盟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每个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现将2022年兴安盟卫生健康委所属三家事业单位(盟疫情防控综合保障中心、盟精神卫生中心、盟第三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予以公布,并就体检、考察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体检
兴安盟卫生健康委所属三家事业单位(盟疫情防控综合保障中心、盟精神卫生中心、盟第三人民医院)体检于2023年2月1日在兴安盟人民医院体检中心进行,由盟卫生健康委组织实施;旗县市由各旗县市卫生健康委负责组织实施,具体体检时间、地点请关注旗县市卫生健康委相关公告。
参加体检的考生请注意如下事项:
1、体检前三日注意清淡饮食、忌酒、忌甜食,避免使用对肝肾功能有影响的药物,检查前禁食8—12小时;检查当天需空腹(禁食、禁水)完成抽血、腹部彩超检查后,方可进食。
2、采血、腹部彩超等项目检查前请空腹(禁食、禁水),孕妇请提前与领队及体检科工作人员说明情况,并上交怀孕证明(彩超报告)避开X线检查。
3、经期的女士不宜进行尿化验检查,请提前与领队说明情况,保留尿化验试管,等待另行通知检查时间。
4、视力检查为矫正后的视力。(需要佩戴眼镜的考生请佩戴眼镜进行检查)
5、女性体检当天不宜穿连衣裙、丝袜、或穿有珠片或带有金属钮扣的文胸、衣服。
请进入体检的考生按时参加体检,不能按时参加体检的考生要与用人单位说明原因。
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考察
兴安盟卫生健康委所属三家事业单位(盟疫情防控综合保障中心、盟精神卫生中心、盟第三人民医院)考察工作由盟卫生健康委统一组织实施;旗县市由旗县市卫生健康委统一组织实施。考察工作从即日开始,于2023年2月20日前完成,盟疫情防控综合保障中心、盟精神卫生中心、盟第三人民医院考生自行与联系盟卫生健康委,填写《2022年兴安盟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征求意见表》,填写要求咨询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考察单位应组成考察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认真全面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个人诚信、档案信息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具体考察时间、方式等由招聘单位确定。
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党组(党委)研究确定,可取消其聘用资格。
开具调档函各单位联系电话:
盟卫生健康委(盟疫情防控综合保障中心、盟精神卫生中心、盟第三人民医院)盟委党政大楼8楼808 联系电话:8266808。
三、结果公告
盟卫生健康委负责委直单位考生的体检考察和录用工作。拟聘用人员结果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附:1、2022年兴安盟卫生健康委所属三家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
2、2022年兴安盟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征求意见表(填写要求咨询主管部门)
兴安盟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