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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引进公告

2022-12-09 17:58:41 | 编辑 十二

来源 :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引进公告

  为全面推进人才鄂尔多斯战略,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根据《鄂尔多斯市委 市人民政府印发〈鄂尔多斯市关于加强新时代人才工作助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鄂党发〔2021〕22号)以及《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专业人才实施办法〉的通知》(鄂人社发〔2021〕216号)文件精神,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计划为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引进4名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拟引进高层次人才4名,具体信息详见《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引进岗位目录表》(附件1)。 

  二、引进条件 

  (一)引进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突出的专业技能水平; 

  4.取得国民教育序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取得教育部认证的海外硕士以上学位(含2022年毕业的应届硕士博士毕业生); 

  5.自发布公告之日起,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27周岁(含)(1994年12月8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4周岁(含)(1987年12月8日以后出生)。 

  6.国(境)外高校硕士以上学位毕业生须于报名截止前完成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并提供学历认证结果; 

  7.符合引进岗位要求的专业及其他资格条件。 

  (二)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列入本次引进范围: 

  1.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 

  2.我市各级党政机关在职在编公务员、事业单位正式聘用人员和离开我市工作未满一年的原党政机关在职在编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正式聘用人员; 

  3.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曾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引进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12月16日上午9:00至12月22日下午17:30,为避免网络拥堵,请报考人员尽可能提早报名。 

  2.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凡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可登录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ordos.gov.cn),点击“鄂尔多斯人事人才公共服务大厅”飘窗中“个人登录”,注册登录后点击“人才引进报名”,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同时上传以下材料:二代身份证,应届毕业生提供加盖学院(系)和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证明、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非应届毕业生提供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经本人签名的诚信承诺书(附件2)等。数码彩照上传格式为jpg,大小为100k以下,宽度400像素,高度600像素。核对所填信息准确无误后,点击保存后提交。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进行网上初审。 

  岗位目录中所要求的专业类别或专业等,主要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设置。报考者在报名时应如实填写本人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对现行专业目录中未能完全涵盖的一些高校自设专业、新兴学科等,报考者也要如实填写,以便资格审查人员初步判断是否符合职位的专业要求。 

  (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与报名工作同步进行,资格初审时间截至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根据引进资格条件和接收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并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初审结果。 

  报名人员须对本人填写的信息、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引进资格。凡是因未按要求报送材料、报送材料不全、信息内容有误等主观因素导致审查未通过的后果自负。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可通过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考试地点和时间见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三)考查和资格复审 

  本次引进不设开考比例,设置最低分数线。报考综合岗04的考生采取面试的形式进行。报考其他岗位的考生均采取专业能力测试+面试形式进行。  

  1.专业能力测试 

  专业能力测试采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制卷,应聘人员需采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对不按规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专业能力测试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和1:2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达不到1:2比例岗位的,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实际人数全部进入资格复审,末位出现成绩并列的考生全部进入资格复审)。专业能力测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在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进行公布。 

  2.资格复审 

  通过专业能力测试的人员,按照通知在指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在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布,未按规定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因资格复审不合格、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等情况致使面试名额空缺的,按照专业能力测试的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并将递补名单在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鄂尔多斯市政府办党建”官方微信公众号上公布,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电话通知递补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加盖学院(系)和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证明原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1份; 

  (3)非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本科、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书、学历验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对拟引进人才的资格审核贯穿于引进工作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及录用后发现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资格,一切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3.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专业素养、语言表达能力、形象举止等,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未如期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人才引进资格。应聘者需采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报考综合岗04的人员考查总成绩=面试成绩(若加试取加试成绩);其他应聘人员考查总成绩=专业能力测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末位出现并列的,以专业能力测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专业能力测试成绩也相同的,通过面试加试方式确定。考试总成绩在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ordos.gov.cn)、“鄂尔多斯市政府办党建”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总成绩高低排序和岗位实际引进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员,体检和考察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工作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具体实施,体检医院在我市三甲医疗机构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执行。对于无故不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人员,取消录用资格。按规定需要复检的,组织到其它医院复检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应在面试成绩公布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考生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引进资格,经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人才引进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后递补。体检工作结束后按照等额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考察工作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具体实施,根据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引进岗位要求,全面、准确、客观地评价被考核对象的综合素质,查阅本人档案,并对其社会关系进行政治审查,综合形成考察结果,考察结果将作为确定录用人选的依据之一。考察对象对考察结果有异议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将进行复核,并作出复核结论。考察环节如发现考察对象存在影响录用情形,取消录用资格。报考人员应在20个工作日内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人事档案及相关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对考察不合格的或自动放弃的考生取消其引进资格,经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人才引进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后递补。 

  因体检未参加或不合格、考察中途放弃出现空缺名额的,按照总成绩排名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同一岗位考察和体检环节只递补1次。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察人选的综合成绩以及考察、体检情况,经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并提请市人民政府机关党组审定后,确定拟聘人选,并在“鄂尔多斯市政府办党建”官方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引进资格;对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引进,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引进。公示结束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将申请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引进手续。 

  在本次高层次人才引进聘用手续办理前,出现考生被录用为公务员或通过公开招聘聘用到其它事业单位等情况造成岗位空缺,所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六)办理入职手续 

  由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与引进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报到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向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申请为其列编注册。列编注册后,其他入职相关手续继续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办理。引进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后放弃聘用资格的,计入个人诚信档案。本次引进的人才最低服务期为三年。 

  引进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期间按正式工作人员实施岗位聘用,并享受相应工资待遇。新聘人员属于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一般不超过3个月;特殊情况的,最长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间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待遇 

  引进人才办理人事手续,列编注册为事业编制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保险等待遇。符合鄂尔多斯市高层次人才引进条件的,可享受相关政策,且只享受一次。 

  五、其它事宜 

  (一)本次引进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请规范并正确填写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通畅。后续未进入下一环节的考生,将不再电话告知。 

  (二)市纪委监委派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对招聘工作全程参与监督; 

  (三)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引进工作全过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在政治思想、遵纪守法等方面有不良行为的; 

  2.个人信息不实的; 

  3.政治审查不合格的; 

  4.相关证书证件不合格的; 

  5.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6.体检不合格或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相关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 

  7.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引进或考察资格的; 

  8.其它违反招聘有关规定情形的。 

  (四)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凡按照规定需要回避的人员必须回避。对违反有关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 

  (五)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落实疫情防控“新十条优化措施”要求,考生非必要请勿前往高风险地区,在参加资格审查、考查、体检等环节时注意个人防护,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 

  (六)未尽事宜由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 

  (七)咨询和监督电话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组织人事科:0477-8580159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477-8587631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监督举报电话: 

  市纪委监委派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 

  0477-8589682、8589687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附件:1.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引进岗位目录 

      2.诚信承诺书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2月9日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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